光速不变原理之否定

光速不变原理,在狭义相对论中,指的是无论在何种惯性系(惯性参照系)中观察,光在真空中的传播速度都是一个常数,不随光源和观察者所在参考系的相对运动而改变。这个数值是299,792,458 米/秒,用“c”来表示。

爱因斯坦并没有解释光速不变原理的物质作用机制:是什么机制导致无论在何种惯性系(惯性参照系)中观察,光在真空中的传播速度都是一个常数,不随光源和观察者所在参考系的相对运动而改变?

没有解释,是因为没有能力解释。

因此这个光速不变原理,本身也一直作为一个假设而不是正确客观描绘存在。整个相对论构架是建立在无法解释的假设前提与错误的公式计算上,就如空中楼阁般不稳。当人们相信相对论的结论,只是愿意去相信而已--本来人们得先得到对这个假设的符合物质变化的合理解释才能去相信。

通过重新考查迈克尔逊—莫雷实验构架的问题,并否定其错误的的结论,确认宇空是物质空间,也即是以太空间,及光是以太纵波的定性,可以直接明了地否定光速不变原理,这是一个错误原理。光波在媒介以太中传递,并不比声波在空气、水中传递更复杂。只要是波,在媒介中传递,都有相同的运动原理:波的速度,受媒介的运动状态影响;波的速度描绘,受观察者与媒介的相对速度的影响。

为何现实中人们通过测量也能“验证”光速不变,以证明光速不变原理是“正确”的呢?比如迈克尔逊和莫雷通过长期多次分别检测,来自不同方向的阳光的光速,“充分”证明:“阳光的光速不变。”

当人们在测量普通波如声波、水波时,相对空气、水体运动的观察者会观察到声波水波波长变长频率变小,或波长变短频率变大现象,由此人们创造出“多普勒效应”这一概念。人们也知道这是观察者相对媒介运动导致的错觉,实际的波长、频率、速度相对于空气水体,是不变的;相对于运动观察者,则都是变的。这其中波长变长,也是波信号更慢传递到运动观察者的意思,即波速变慢;波长变短,也是波信号更快传递到运动观察者的意思,即波速变快,在于信号以波为载体,于是波速与信号是同步的。这变慢变快都是相对于运动观察者的快慢,在于速度是由观察者来描绘的。

同样,在检测光速与运动观察者的关系时,人们也发现这种状态:观察到光的波长变长频率变小,或波长变短频率变大现象。由于人们认识不到宇空是以太空间,无法用相对媒介运动来解说这一现象,于是创造出两个新概念:红移,蓝移,来掩盖光速相对于运动观察者变化的事实。(红移有两种形成机制,一是光相对观察者速度变慢,一是光的波动能量滞留在以太空间导致波长变长,这里的红移概念指的是前一种形成机制下的现象定义。)

据称迈克尔逊和莫雷通过长期多次分别检测,来自不同方向的阳光的光速,本人虽不曾全观其实验记录,但可以推定这种面对“来自不同方向的阳光的光速”检测,必会观察到红移、蓝移现象,但不知这两位实验者有没有注意到这一现象。

人们不说是光速变慢,而是说红移;人们不说是光速变快,而是说蓝移。这是为迎合光速不变原理而创造出的新的说辞,是一种削足适履的行为。其实红移与光速变慢,是一回事;蓝移与光速变快,也是一回事。这是由于速度=频率*波长,频率上升,波长不变,于是速度提高;反之频率下降,波长不变,于是速度减慢。自然必须清楚,这种光速的快慢,是相对于相对媒介运动的观察者的快慢,而不是相对于媒介以太的快慢。而为保持相对论下的光速是一个恒值C,则必须确保在频率上升的同时,波长要缩短,或确保在频率下降的同时,波长要变长,但现实中从来没有哪个实验证明这一点。

由于速度是一个相对概念,因此这里重申一下:就是凡在描绘一个物体、事件的速度之前,务必明了是相对哪个观察者的速度。在于没有观察者,就没有描绘意义,有了观察者,描绘都只是相对于观察者的描绘。相对论的光速不变原理,也是在曲解速度这一基础概念的本义。

西方科学界都是如此通过新理论来掩盖旧问题,然后带来新问题,并尝试用更新的理论来掩盖,这是西方科学界惯用的一种研究方式。这是一个恶性循环,除了创造出更多的概念,带来人们意识的干扰外,问题越来越多,最终所有人陷入概念构建的迷宫,根源在于西方科学界的宇宙观问题导致的对物质运动与结构定性出错后的扭曲与延伸。

通过对相对论时空观的解析与批判,及光速不变原理的否定,人类就可以摆脱宇宙中光速最大、光速超不可超越的理论束缚,能够在向往超光速目标的道路上继续前进。